教代会工作制度
1、教代会报告制度: 在学校在教代会召开之前,向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会在召开教代会后,填写教代会情况报告表,在闭会后,连同大会的主要文件送交区教育局工会。 (1)会前报告内容:时间、代表人数、列席代表人数、会议议题和议程。 (2)会后报告内容: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方案(条例)名称、投票结果、提案数和落实情况。 2、代表培训制度 对教职工代表,进行教代会及民主管理基本知识培训;每次教代会开会前,结合主要议题,进行专题培训。 3、代表监督检查制度 (1)组织代表或专门工作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教代会决议的贯彻及提案的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参与监督检查的人员有原则性,以学校利益为重,坚持秉公办事,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 4、沟通和接待制度: (1)教师、学生、家长通过不同的形式与学校领导进行彼此交流和沟通在学校发展过程中所碰到的困惑、不理解及意见和建议。 (2)沟通的形式:座谈会、恳谈会、面对面、校长电子邮箱、逐级反映。 (3)时间和人数:座谈会、恳谈会采用不定期方式,人数也根据需要而定。校长书记和教职工面对面交流、校长电子邮箱均可随时随地。 5、立卷归档制度: (1)教代会文书档案专人负责。 (2)归档内容:教代会代表选举资料(代表登记表、代表名册、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大会主席团人员名单、大会议程、校长工作报告、工会工作报告、大会决议的文件及其条例、提案及提案表、照片录像等资料。 (3)文书档案做到资料齐全和规范,每年3月份和工会的文书档案立入学校档案室。
校务公开责任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徐汇区教育教育局下发的《徐汇区教育系统基层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标准与要求》,充分发挥教职工的主人翁作用,加强校务公开的民主监督。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校务公开工作,完善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教代会成立专门的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工作进行监督,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推动校务公开活动深入开展。 2、教代会要健全定期与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务公开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出。 3、校务公开监督小组每年对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4、凡是违反本《校务公开细则》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学校稳定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校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公开的真实性、实效性。做到学校重大决策必须通过校务公开,听取教职工意见,并提交教代会审议;做到未经教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向教职工公开,既未公开又未经教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视为无效。 一、责任追究的对象 本规定所称的责任追究,指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校务公开工作领导责任的各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 二、责任追究的内容 学校在推行校务公开工作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责任追究。 1、对上级关于校务公开的部署和要求,不传达贯彻,不组织实施,不检查、督促、落实的; 2、对校务公开工作敷衍塞责,实际工作未开展或公开内容不落实、搞虚假公开的; 3、应及时公开而未及时公开或没有严格按程序进行公开的; 4、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公开并提交教代会审议、讨论、通过的重大事项,而未提交的; 5、在检查考核中,教职工群众对校务公开工作“满意”或“基本满意”率之和低于60%的。 6、工作中发现问题不整改、不追究、不处理的。 三、责任追究的处理方式 1、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整改。 2、取消本部门先进,取消部门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当年的评模、评优等资格。 3、对问题发生后,主动作出检查,并认真整改的,可以从轻处理。
校务公开考核制度
为保证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对各处室依法行政行为和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我校依法治校的水平,现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校务公开工作内部考核制度。 一、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监督考核工作,研究、指导、部署和组织具体考核事项; (二)考核人员组成: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监督评议小组和部分教师代表组成学校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二、监督考核的形式 (一)听:听取具有校务公开内容的处室工作汇报;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对校务公开工作的批评意见;听取各处室负责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考评意见。 (二)看:查阅有关资料。如规范性文件自由索取、对学校监督检查处理意见公开情况;各处室应公开事项的统计材料。 (三)查: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查服务是否规范、校务公开其他工作是否按规定开展,同时接受公众对学校各部门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四)评:邀请家长对我校校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 三、考核方法 1、日常检查。各处室落实人员开展日常检查,及时统计分析校务公开的事项内容、数量。校监督考核小组针对考核内容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填写考核情况记录,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部门负责人制定具体的日常检查措施,记录检查情况并签署意见。 2、年终考核。各处室对本部门年度内校务公开工作情况自评打分。监督考核小组综合日常检查、处室自查和社会评议的考评结果,汇总检查情况,提出对处室校务公开工作评定意见,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报告;监督考核小组根据日常考核结果,结合完成其他工作任务情况对工作人员提出年度综合考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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