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长: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担任安全文明校园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和策划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1、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整体安全负领导责任。全面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和法规,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2、学校法人应与教育局签订学校安全责任书,代表学校行政领导与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及教职工签订岗位安全责任书,落实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激励机制和责任事故追究制度。 3、作为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安全工作行政会议。制定安全工作计划,落实各项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经费投入。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部门安全会议精神,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安全事故隐患,确保学校平安。 4、健全学校预警制度,制定和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负有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权和指挥权。 5、履行学校治安责任人职责,落实与校外法制辅导员定期联系制度。建立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的协调关系和运作机制。 6、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师生开展安全宣传 教育活动,建设校园安全文化。 二、党支部书记 1、监督学校行政领导和各部门落实安全保卫的宣传教育、隐患整改、安全责任制奖惩等工作。 2、履行“一岗双责”的规定。支持校长实行安全保卫工作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校长离校期间全面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协助行政处之学校突发性公共事件。 3、发挥党组织的核心堡垒作用。加强学校传教育,自觉遵守各项安全制度和文明公约。督促学校工会、共青团、少先队积极参与安全文明工作。 4、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身心健康。掌握校内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信息,及时上报,做好疏导排除工作。 三、安全工作分管领导:(副校长) 1、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校长分管安全日常工作,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经费。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小组会议制定实施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检查安全制度和安全岗位职责履行情况。 2、贯彻《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纲要》,指导相关年级落实安全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3、开展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工作规范有序。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消防、防汛防台、食品卫生、特种设备等方面的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师生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案演练及预案修订工作。 4、组织教职工学校有关学校安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落实校园重要安全岗位人员的审核和培训。执行安全责任制工作考核和奖惩。 6、建立安全工作台账,督促档案室做好安全工作材料的归档工作。 四、工会主席: 1、履行教代会职责,定期听取学校安全工作汇报,提出建设性意见。积极参与安全管理、安全责任制考核奖惩工作。 2、加强工会安全职责建设。学习、宣传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传达上级工会对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维护教职员工生命安全与身心健康的权益。 3、主动关爱教职员工及其家属,对家庭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及时上门慰问,上门家访。了解教职工的需求,及时排除不稳定因素,维护学校稳定和谐大局。 4、积极办好教工之家,开展有益于教职员工身心的文娱、体育活动。 五、人事干部 1、做好教职员工的人事档案保管工作。做到安全保密,及时清理内部资料。健全教职员工的安全应急网络,便于学校领导及时处理突发事件。 2、协助分管校长,负责安全重要岗位人员、引进人员的审核和培训工作。 3、协助分管校长,听取教职工意见,妥善处理教职工劳动人事方面矛盾,排除不稳定因素。 六、总务主任:(校安全联络员) 1、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制订总务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食堂管理员、采购员、学生宿舍管理员、校车驾驶员、水电维修工、后勤保洁员、学校门卫等员工制订本岗位安全职责。并协助校长做好与各部门各组室的安全责任签约工作。 2、加强上述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重点安全岗位人员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3、负责学校的校舍、场地、学生宿舍、教育教学设施的日常巡查、做好学校基础设施、体育器材、技防设施、特种设备、水电气的安全管励、保养和维修,发现问题或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或排除。做好安全台账资料的整理归档。 4、协调联系公安部门等与学校安全有关的周边单位的安全工作,协调好学校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联系校外法制辅导员、交通安全辅导员等到学校做各类专题报告。对要害部门实行重点监测,确保学校教学秩序正常运转。 5、参与学校已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配合校长室、教导处做好大型集体活动、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逃生、防盗、防歹徒入侵的应急措施。 6、负责学校食堂经营单位资质和特殊许可证的检查。负责校车驾驶员和校车的资质检查,负责学校机动车驾驶员资质、审查以及车辆分类、核载、安全行驶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场地出租出借安全责任签约和管理。 8、和街道配合做好学校场地向社区居民开放工作。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七、教导主任: 1、贯彻教育部《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负责指导落实各学科中安全教育内容的渗透与教学,提高教师实施“二纲”教育的能力。 2、负责制定落实教导处安全岗位职责,指导任课教师、专用教室管理员、教导员、卫生室保健老师等教职员工制订安全岗位职责。 3、加强教师安全责任意识教育,制订教学要求,落实本校教学日常的安全巡查和督促制度,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4、加强对学校网络的安全保护管理,建立健全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检查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5、落实科常教室、师生密集的专用教室等安全重要岗位人员的法规教育和业务培训。组织专用教室、图书馆等人员密集场所突发事件和教学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演练。负责教学安全事故的信息传递、汇报和处置。 6、责成保健老师及时收集入学和转学新生的体质情况,汇总全校学生的体质情况,将其中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情况上报校长室,告知班主任和保健老师做好学生体检工作。 7、落实学生出勤反馈制度,严格学生请假制度。责成保健老师做好必要的晨检。 八、德育教导: 1、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和《上海市中小学生命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加强与教导主任、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协调,共同制订并落实安全教育的宣传主题和教育要求,实施各年级各学科的安全教育活动。汇总安全教育活动资料。 2、策划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民族教育精神等道德品质及教育活动,做好学生参加社会活动实践等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教育工作。 3、负责学校大型机提货单与社会实践活动的安排和安全管理。制订活动方案、应急预案。健全班主任应急联络网。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应及时报告,正确处置。 4、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制定有关宣传计划和内容,宣传安全知识;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周”的教育活动,带领学生参加好校内外的安全教育活动。 5、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发挥年级组长和班主任的作用,做好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教育,做好各类特殊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提高班集体的安全管理能力。指导班主任做好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工作。 九、班主任 1、负责制订班级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落实班级安全管理措施。加强每天班级的例行检查,发现特殊情况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年级组织汇报,重大问题直接向校长室或教导处汇报。根据学校或年级组的安排,具体负责各项安全教育活动和逃生演练。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特点,做好各种集体活动之前的安全宣传教育。健全班级联系网络,便于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通知学生与家长。主动加强与任课教师、值班教师、家长的联系,妥善化解同学之间、学生与家庭、学生与社会之间发生的非原则性矛盾。 2、班主任要贯彻《上海市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对班级学生的安全负总责,各班主任要利用午会课、班队会,针对不同年龄的学生特征,从不同的侧面进行多种形式的、富有实效的安全知识教育,把安全教育贯穿于学校教育始终。要把消防、交通、卫生、治安安全等纳入教学内容,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建立班级学生安全网络,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各班级要登记好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通讯地址、联络方式。对学生无故旷课的要及时同家长或监护人联系。当天学生无音讯的要向校长室报告。负责本班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的现场处置,联系家长等事宜。 4、以学科教学、主题宣传、社会实践和应急演练为载体,组织适合学生年龄特点、兴趣爱好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提高学生自我保护和同学之间自救互救的能力。 5、尊重学生人格,遵循学生成长规律,加强思想品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随时听取学生和家长意见,关心学生身心品行、思想学业和家庭经济等变化,及时给予关心、帮助和教育。对行为偏差、心理偏差的学生,要及时与家长联系,重点关心,做好耐心细致的纠正疏导工作。 6、加强学生自律他律意识,学会尊重,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与维护公共场所的规定和秩序,不未成年人不应进入的场所,教育学生不参加影响和危害社会的活动。善于树立典型性教育的案例,引导学生初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十、年级组长:(年级安全联络员) 1、结合本年级学生年龄特点和教育要求,负责制订本年级组安全岗位职责,负责制订本年级集体活动方案和应急逃生预案。 2、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组的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教育,管理好学生在校各环节,组织管理好本年级学生校内外活动,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应立即采取应急预案,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定期召开年级安全工作会议,加强与工会组织的协作,加强与相关教研组组长的沟通,落实日常安全管理制度。负责学生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和安全防范、处置工作。 4、加强文明班组建设。关心教师的学习、供着生活,督促教师自觉遵守师德公约。要及时了解、发现、帮助和解决本年级中班主任工作的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年级内教师之间的矛盾。 5、指导班主任与任课教师加强对各类特殊学生的关心和帮助。 6、安排安全主题教育课程,指导督促年级组内各班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 十一、卫生保健老师: 1、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参与制订学校卫生工作规章制度及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参与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参加卫生保健教师学习、培训和训练。对在校园内发生的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实施紧急救治,并及时送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3、落实健康教育课程,普及师生员工的健康促进教育和急救知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红十字会相关工作。 4、做好疾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加强疾病的控制和预防。一旦发现传染病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并采取紧急措施,严防疾病的扩散、传播。 5、建立健全学生每人一卡的健康档案制度。每学期做好入(转)学学生的体检报告、疫苗的接种资料,全面掌握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特异心理状况学生的情况,并做好相应记录和汇报工作。配合家长、班主任等做好教育和保护工作。每天汇总学生的出勤率,对身体不适的师生做好登记供着妥善处理。 6、加强校园巡视和卫生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教室通风采光、师生饮食卫生工作。对食堂从业人员晨检、食堂的采购加工及环境卫生等进行检查督促。配合街道做好灭“四害”工作。 7、按照药品管理制度,做好学校卫生室的常用药品和器材的采购入帐、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及时清理过期药品。 十二、体育教师: 1、根据《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熟悉相关年级体育教育大纲教学要求,制订体育课、体育锻炼活动、学校运动队训练安全保护措施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 2、做好课前安全准备工作。课前必须认真检查教学用运动器械及场地的安全性。掌握教学班特异体质、特定疾病学生的身体情况,按规定做好免修、病休记录工作。 3、在准备活动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充分做好学生的准备热身运动。 4、在体育教学中,加强讲解和示范,发现学生又不正确或违规动作,及时劝阻,直到纠正。对运动强度高、有危险性的项目必须加强保护措施。 5、在教学中,教师必须自始至终在运动场地上组织指导,监护学生的活动,不得擅自离岗,以防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将学生送学校卫生室救治,或配合卫生教师送医院治疗,通知班主任和学生家长。 6、课后应及时收回体育用具,将体育器材放置在安全的地方,悬挂好告示标志。 7、加强业务培训教育,提高应急救护的知识和技能 十三、财产管理员: 1、全面负责、统一管理学校财产。按财产性质、用途分别建立固定资产、低值耐久品、低值易耗品三大类帐目,设立总帐、明细帐、领用登记帐目等。 2、认真管好财产。对新添的固定资产和其他物品应及时做好验收、编号、登记等工作。 3、建立必要的请购验收、领用、报废等制度。定期与财务、使用部门及有关人员进行抽查核对工作,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4、定期检查各组室、各专用室及各班级的课桌以及其他财产使用情况。 5、确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及时做好教师办公用品的分发工作,并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德育工作,处理好对公物的赔偿。 6、严格把好验收关,凡属伪劣商品一律拒收;管好仓库,保持仓库的症结,杜绝浪费或公物私用。 7、协助总务主任,组织人力、物力对校舍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及时做好报废工作,积极提出添置更新物品的建议。 8、保管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一定要办好工作移交,并由总务主任进行监交。 十四、财务人员: 1、制订财务室安全管理岗位职责。负责财务室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使用。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总务主任或校长室汇报。 2、现金使用严格按现金管理规定执行,及时到银行存提款,确保保险箱内的存款不得超过规定的数额。 3、严格执行财务安全制度,妥善保管好现金和各类银行支票,支票必须存放在保险箱内,外出购物开具的支票应注明用途、限额,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负责结清。 4、提、存款数额较大时,必须二人、专车前往银行和返校。 5、制订学校年度安全资金使用计划,确保安全资金的投入。 6、离校前必须认真做好“三关”工作,即关门、关窗、关电器设备,检查110报警设备是否完好,确保无误方可离校。 十五、门卫人员: 1、经过公安等部门专业培训并获得合格证书,具备一定的保安知识和技能。按规定穿戴整齐,着装上岗。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认真执行《徐汇区学校门卫人员岗位职责》,做好交接班工作。 2、严格执行保安工作管理制度。上课期间关闭校门,做好吃到学生和凭班主任出具证明学生离校的登记工作。 3、严格执行外来人要进校登记验证制度。对家长或校友来访,必须电话联系被访教师。对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证件不齐备的来访人员(车),应劝阻其进校,并及时向校长室报告。严防与教育教学无关人员或社会闲杂人员进校。 4、加强校门周边、校园场地、教学楼的巡视清场及夜间巡查工作。发现学生滞留或有危险行为应耐心劝阻。发现教室门窗未关应及时帮助关闭,开启应急照明和技防设施。发现无人认领的不明物品应及时处理。 5、执行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制度。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治安民警巡视工作。发现校门周边有行迹可疑人员、乱停车乱设摊堆物、环境卫生差等现象,应及时使用值班电话告知,派出所、交警、城管、市容、工商、街道等部门并做好记录,同时向校长室或安全干部报告。确保校门技防监控设施运作正常,确保学校周边社会环境良好。 6、对进出学校的车辆和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认真的检查核对后方能放行。 7、注意可疑人、事、物品和其他治安信息,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紧急按钮,报告公安机关,并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8、门卫应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备好有效的消防灭火及器材。门卫室内不准使用明火,应经常检查电源插头、电线,发现问题及时保修。 十六、宿舍管理人员: 1、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负责学生宿舍技防物防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每天上岗必须巡查学生宿舍,交接班应要有书面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保持地面干净,水电照明和防盗设施完好,消防设备到位,走道通畅,门窗和悬挂物牢固。 3、熟练掌握 宿舍内的水电、燃气等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用电用水用气安全。按照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做到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换。 4、随时关心入住学生的身心、品行状况。发现疑似问题应及时联系教导处、班主任、保健老师,配合教师做好思想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应立即汇报校长室,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5、学生宿舍发生事故时,及时到场,了解事故情况,作初步处理。并向相关校领导汇报。学生受伤时配合卫生老师进行简单急救,严重的,要在第一时间内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同时向校长汇报。 6、加强与住宿学生的沟通,倾听学生意见,努力满足学生要求。做好学生安全警示教育。加强与班主任和家长的联系,改进住宿生管理工作。 7、钻研业务,熟悉青少年心理特点,提高工作水平。 十七、食堂(学生食堂)管理负责人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食堂及学生集体用餐的若干规定》,学校食堂与学生盒饭经营单位必须持有特殊许可证,上岗人员必须持有体检合格证。 2、作为学校食堂(学生食堂)食品卫生直接负责人,负责制订食堂安全管理职责。接受食品药品部门的执法检查,接受学校总务主任、卫生保健老师的卫生检查,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3、规范学校食堂食品采购渠道及保留每天或每批次主、副食与调味品采购单位的原始凭证备查的制度。规范食堂食品加工、分装、留样、清洁、消毒等各环节的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工作。严格学校食堂(学生食堂)从业人员的晨检和操作时的着装要求。 4、定期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参加业务培训。 十八、心理教师 1、根据青少年生理心理特点,负责制订本校心理教育计划。开设心理辅导课。定期组织学生、家长和教师的心理健康测查、讲座和培训。 2、负责师生的心理咨询工作。发挥学校心理咨询室的作用,针对学校需要和学生实际情况,配合校长室、教导处、青保教师、班主任,做好个别化的心理疏导。做好相关治疗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3、对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和有严重问题的学生,应及时与班主任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心理健康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