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效率,完善学校工作管理,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有序推进,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勤方法: 1、 全体教职员工考勤由学校分管校长主管,教导处具体总负责。各组室的考勤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督促本组室成员及时办理各种考勤手续,按月填写好考勤统计表,交教导处汇总。 2、 考勤计有调休、病假、事假、就诊、迟到、早退、旷工等情况。 3、 全体教职员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并配合学校做好此项工作。
三、关于调休: 1、调休必须以安排好本职工作为前提,调休最低时限0.5小时起。 2、调休的程序、手续必须规范。 (1)凡需要调休的教工应提前向教导处说明原因,主动在考勤登记表上登记,并告之本室考勤人员,以便了解去向。 (2)上午的调休应隔天办好手续。(特殊情况例外) (3)凡调休一天及以上者,必须提前向校长请假,得到同意后,再向教导处及组室考勤负责人请假,办好手续方可离开学校。 3、无特殊情况,周五教工学习时间不得随意调休。 4、双休日值班、节假日值班、教师代课等,学校视情况给予调休单。国定假日3小时值班作一天算。
四、关于病假、事假: 1、病假须有医院证明(包括当日病历卡和病假单)。 2、无特殊情况,请事假必须提前1天向校长说明请假原因,经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请假。 3、病事假月工资扣发标准 (1)病事假岗位工资扣发 月岗位工资÷22×病事假天数 (2)病事假月绩效工资扣发 * 月考核奖全勤部分(按工资分配方案中的6节计算) 病假3天以内(包括3天)扣一半,超过3天全部扣除; 事假1天扣一半,超过1天全部扣除。 * 车贴部分 月车贴÷22×病事假天数
五、关于迟到、早退及旷工: 1、凡当日迟到、早退者,须在上班时间之前或到校后,主动与教导处联系,在考勤登记记表上签到时间,交调休单。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下者,按1小时起算。 2、凡当日迟到、早退一小时以上者,作半天事假处理。一月之内迟到、早退超过3次,作一天事假处理。 3、 旷工者一律扣除当月全部岗位工资和部分绩效工资。旷工满五天作自动离职处理。
六、关于看病: 1、每人每月可有4小时看病时间。 2、看病不能影响正常工作,看病前须向教导处说明,看病后请上交挂号收据,并主动在考勤登记表上做好记录。
七、其他 1、 怀孕女职工可享受的相关假期和待遇。见《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2、 教职员工的考勤情况作学校岗位聘用、职称评定、推优等工作的参考依据。 3、 本制度经全体党员讨论通过,自2009年9月1日开始试行。本学期在全体教职工会上再听意见,作了修改。教代会上通过后继续执行。本制度解释权在校务委员会。
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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