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师小学招生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市区教委关于招生工作中有关适龄儿童入学的规定。 二、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教导处负责做好各项招生工作。工作中力求公正、公平,接受群众监督与上级部门审核。 三、严格按照教育局招生规定做好招生的各项工作,不提前组织招生。 四、按照招考中心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班级数额招生,不擅自突破班级数额,扩大班级学额。 五、加强宣传,严格招生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招生工作的干扰,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树立招生工作的良好形象,对违反廉政建设,行私舞弊,接受贿赂者,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汇师小学
2007.3
汇师小学招生工作监督制度
一、召开招生领导小组会议,按照教育局有关精神制订招生计划,确保政策、方针的正确性。 二、召开行政会,由行政人员审议、通过招生方案。 三、招生期间,由工作小组成员及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应及时阻止。 四、领导小组成员有监督、检查的责任,对在招生工作中的一切违反廉政建设,行私舞弊,接受贿赂者,将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汇师小学
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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