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根据教育局3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紧密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做好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使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受到一次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严肃纪律的教育,提升广大干部、教职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准,通过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提升教育政风、行风建设水平,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我校防治岗上贿赂的长效机制,推进我校进一步健康发展。 二、领导小组: 组长:宓莹(党支部书记、校长) 副组长:焦轶萍(副校长) 组员: 倪国荣(支部纪检委员) 张深(教导副主任) 三、具体措施: (一)动员调查摸底阶段(7月中旬) (1)召开行政班子会议:传达文件精神(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传达文件精神( (3)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分析校情,调查摸底。( (4)召开年级组长、教研组长会议:摸情况、分组讨论。( (二)自查问题阶段(至9月上旬) 1、自查内容(近几年学校相关部门及个人有无以下问题) (1)有无将受到的折扣、回扣等不进入规范的财务帐户。 (2)有无利用职务便利,私自收受他人或外单位给予的劳务费、奖励费、回扣、礼券、有价证券、物品等不按规定上交,或私人不到单位报销费用和接受对方提供资金的外出旅游等好处。 (3)无违规给予他人或单位好处的不正当交易行为。 (4)无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下属单位经营等活动,谋求不正当利益的情况。 (5)在基建、采购、财务、招生、项目工程、学生代办等方面有无工作制度和制度措施,或制度措施有无漏洞和是否切实得到遵守。 (6)理清其他问题,如:清查帐目资金等。 2、主要自查部门、岗位及个人: (1)部门:财务、总务处、教导处 (2)岗位:出纳、采购、基建、图书教材报刊征订 (3)个人:针对自查内容 (三)分类处理及整改阶段(至10月下旬) 1、分类处理: (1)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自我纠正为主。 (2)对情节严重的立即上报区领导小组,并根据上报意见执行。 2、整改阶段: (1)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找原因、找薄弱环节和存在的漏洞。 (2)明确本次校整改重点,制订整改措施,初见成效。 (3)对需要一个过程进行整改的问题,提出整改时限要求。 (四)评估验收阶段(11月——12月) 1、做好统计分析,认真填写自查自纠工作报表,认真做好总结。 2、 汇师小学 2009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