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师小学教学工作常规 教师教学常规
一、备课: (一)基本要求: 1、个人备课要做到“三备”。 备教材——对教材系统、重点和内容要有较深领会,做到心中有数。 备学生——了解学生学习兴趣和态度、知识基础、学习方法,增强教学的针对性。 备教法——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2、集体备课要做到“三定”。 一定时间,每周一次。 二定内容,研究教学目标,统一训练要求,研究教法等等。 三定中心发言人,在个人准备的基础上,由中心发言人先发言,然后展开充分讨论,做到个人备课与集体研究相结合。 3、设计教案要做到精心钻研教材,精心设计练习环节,精心设计提问,精心设计最有效的教学手段,精心设计练习和作业。 (二)管理措施: 1、任何教师上课都要写好教案,不得无教案上课。 2、备课要超前,一般有两周余量。 3、健全教研组集体备课制度。 4、分管领导深入一个教研组,了解集体备课情况。 5、每学期教导处检查备课1-2次,可以普查,抽查,重点查,对口查,或分层查,要做好检查记录。 二、上课: (一)基本要求: 1、课前准备充分(教具、小黑板、媒体等) 2、教态亲切,仪表端庄,语言简练,规范,坚持讲普通话。 3、讲授正确,突出重点,分散难点,解决关键。教学方法恰当,板书设计合理,字迹工整,规范,作图准确,面向全体学生,鼓励落后生,提高开口率,动手率。 4、立足课内练,部分作业在课内完成(低年级作业在课内完成)减轻学生课外作业负担。 5、严格课堂规则,保证良好的课堂秩序,两分钟铃响进教室,准时上课,不拖堂。上课时不得离开教室,不得带手机进教室。 6、新课授毕对体会较深的课时,应写好教学随笔。(数量和要求按各学科定) (二)管理措施: 1、组织教师互相听课,语、数、英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n-1节,其他学科教师听课不少于4-6节,并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并按要求写好评课记载。 2、开展带教性(师徒之间)听课。 3、行政根据学科分工进行了解性、检查性、研究性听课,行政干部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0-60节。 三、作业: (一)基本要求: 1、精心设计练习作业。 2、严格规定各项作业的格式。 3、批改作业要细致,不漏改,错改,批改及时,不拖拉,错误的地方,要求学生自己订正。 (二)管理措施: 1、严格控制作业量,低年级不布置回家作业,中年级作业量不超过30分钟,高年级作业量不超过45分钟,除基本作业外,提倡弹性自学题。 2、教导处会同教研组长检查作业,包括格式规范、簿本整洁、批改订正情况、作业量等。 3、每学年组织1-2次校级作业交流展示活动。 四、监控: (一)基本要求: 1、监控(考核)要平时与集中相结合,检查与分析相结合,自我监控与学校监控相结合,注意学生的能力考查。 2、监控(考核)阅卷、评分要客观公正,认真负责,鼓励进步。 (二)管理措施: 1、执教教师在教学后根据教学内容设计练习题让学生进行练习,进行自我监控,及时反馈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 2、备课组教师在单元教学后经过研究共同设计单元试卷,并进行质量分析,从而了解学生对本单元知识的掌握情况。 3、学校在每学期的期初、期中对各年级语、数、英学科进行全面监控,流水阅卷,并做详细分析,制订措施。平时,结合教学开展学科的小型竞赛活动。从而了解教师教的情况和学生学的情况。 五、辅导: (一)基本要求: 1、辅导应面向全体学生,要因材施教。 2、重视“拔尖”,努力“补差”。提高优秀率,保证合格率。 3、课内外对落后生要多指导,多关心,及时缩短学生间差距。 (三)管理措施: 1、行政检查“辅导”措施落实情况。 2、优等生有突出冒尖,后进生有明显进步,经认可,可获奖。
教师教学行为与基本功要求
一、教态的基本要求: 1、既严肃、又亲切热情。 2、精神饱满,仪表端庄。 3、多表扬鼓励,少批评指责,严禁体罚和变向体罚。 二、语言的基本要求: 1、使用普通话教学,交流。 2、说话准确,明白,富有条理性,吸引力; 3、注意音量和力度富有感情,切忌平淡低沉,枯燥无味。 三、板书的基本要求: 1、要有计划性,突出教学重点。 2、板书位置适当,规范,并有一定的速度。 3、板书正确、工整,字体大小适度。
学生学的常规
1、预习:一至五年级预习基本上放在课内完成。 2、听课:专心听讲,认真思考,善于发问,提出质疑。 3、复习:认真复习,灵活掌握,不死记硬背。 4、作业: (1)独立思考,不抄袭,不拖拉,有错误及时订正。 (2)对教师布置的口头,书面操作等课内外作业都应重视,并按时完成。 (3)书写工整,作业本上不乱写乱画,保持簿本整洁。 (4)语文低中年级用铅笔,三年级学写钢笔字。
汇师小学外出听课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使老师们能了解最新的、最前沿的教育动态,掌握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教师外出听课活动。为使外出听课更有成效,参加的教师必须在完成学习后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汇报,达到“学有所获,学以致用,信息共享,共同提高”的目的。 二、具体要求 1、凡外出听课,必须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通知、文件,由校长室批示后教导处安排。 2、外出听课教师所任课程教学,必须在教导处的同意下由自己调好课,学校不予安排。一周以上由学校安排代课。外出之前都必须到教导处协调好工作。 3、在外听课期间必须遵守主办单位的活动安排,不缺席,认真学习,整理好外出学习笔记,回校后将笔记交教导处检查、存档。 4、凡外出听的是名特级教师上的课和全国青年教师比赛、展示课,回校后必须在两周内向全校老师上“翻版课” 、“创新课”或作讲座,几人同时参加同一活动,推荐一人或几人上课或主讲,具体人数、时间由校长室、教导处决定。 5、外出听课教师所作的公开课、专题讲座等汇报活动必须在学习汇报结束三天内把汇报时间、汇报方式、汇报的主要内容填写在汇报表上,送一份到教导处备案。 6、教师外出听课期间,主办单位下发的培训资料或培训费购买的书籍,在返校后一周内必须把相关资料和书籍送交教导处保存,以便其他教师查阅学习。 7、外出听课费用由校长签字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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