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把对少先队工作的指导、检查、考核纳入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范畴”的规定。11月8日下午,区教育局、区教育督导室、团区委和区少工委组成督导组,对我校少先队工作开展专项督导。我校党支部副书记余爱椿、校长助理陈敏和大队辅导员许宗莉三位老师参加了督导。首先,由陈敏老师从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基础建设三大方面介绍了我校少先队工作的开展情况。接着,督导组根据少先队工作督导评估指标对我校准备的资料进行仔细地查阅。随后,督导组成员在余书记、陈老师的陪同下参观了我校的大队部和校史室。最后,督导组专家反馈督导的情况。督导组对校领导高度重视学校少先队工作表示了肯定,对学校将少先队工作与推动学校素质教育工作相结合,开展丰富多彩的少先队活动的做法表示赞扬,同时也提出了一些需要改进的建议。通过督导,有助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少先队制度、队伍和基层建设,从而提升我校少先队工作整体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