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保障学校全体教职工的利益,合理使用好教职工的帮困基金,根据学校务公开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教职工帮困基金使用方案。 一、使用原则 1、学校帮困基金由每位教工自愿捐献,实施专款专用、公开透明、以园为主的原则。 2、帮困基金必须以统筹安排、兼顾各方、合理分配、量力为出、讲求实效为原则。 二、使用范围 1、凡是属本校的在职在编的教职工,均可享受帮困基金所规定的待遇。(待退休人员参照退休教工的福利待遇) 2、帮困基金使用于: 1)教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生活困难; 2)教职工家属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生活困难; 3)家庭成员待岗、天灾造成的困难教职工。 三、使用方法: 根据教职工的困难情况实施帮困慰问,慰问补助标准:(仅作参考,视学校情况而定) 1)教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生活困难一次性补助500元; 2)教职工家属患重大疾病造成的生活困难一次性补助500元; 3)家庭成员待岗教工经济困难补助(人均收入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线)一次性补助500元。 4)天灾人祸教工经济困难补助一次性补助500。 四、每年年初或年底通过教代会向全体教职工报告使用的情况,并将明细账予于公示。 五、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帮困基金的开支,在执行中如有与国家、上级财政支出规定不符,应按国家、上级财政支出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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