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划区定点医院名册
学生、幼儿平安保险若干规定
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参加市红十字会少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个人缴费减免事项
2007学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收费及医疗费用支出若干规定

 

徐汇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原则和程序(讨论稿)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依法、及时、公平、公正地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更好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现将《徐汇区中小学校在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和原则》下发给各校,望遵照执行。
1、校内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现场任何教职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将学生送到卫生室,如学生伤情严重应立即通知卫生老师、班主任到现场。
2、卫生老师不能处理的严重伤害事故应马上通知政教处、校长室,并立即组织力量将受伤学生送市级或专科医院诊治。班主任应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并尽可能陪学生就诊。
3、送学生到医院诊治的费用以及车费可先由学校垫付,以后由责任人负责归还。
4、受伤学生到医院诊治,家长未能及时赶到的,一切治疗意见由医生决定。
5、学生诊治后青保老师要填写《学生伤害事故情况表》,见附表一,内容包括:日期、班级、学生姓名、受伤情况、诊治结果等。
6、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班主任要及时进行家访以示关心、爱护或教育指导,必要时学校领导也要亲自上门做好安抚工作,受伤学生如有困难要帮助解决。
7、政教处要指导班主任力争在第一时间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并写出事故报告(取证工作一定要2人参加)。班主任要及时与家长接触,通知家长到校,协调处理事故。
8、重大伤害事故处理:
    重大伤害事故除应按上述要求做之外,还必须注意做好下面几点:
(1)重大学生伤害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报区教育局、区青保办等部门,如学校对事故负有责任的,还需报平安保险公司校方责任险组。事故报告中要写清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父母情况及工作单位,另外要写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情的起因、结果及目前的情况。
(2)学校要成立事故处理小组,小组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及有关教师参加。小组要及时研究事故处理意见,确定对策并及时和有关方面沟通,每天要有专人记大事记,小组要确定对外发言人。
(3)学校要及时召开有关班级、教师会议,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统一认识。
(4)学校出面召开协调会进行协调,如事故重大可请街道、区青保办出面协调,会上校方应提供“事故调查情况”书面材料。
(5)协调期间学校应及时将协调情况书面通报教育局、区青保办。


徐汇区青保办
2007.3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