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对象 本市中小学校、中专、职校、特殊学校在册的学生和幼儿园儿童均可参加。 二、保险期限 三、险种、保险费及保险金额
四、保险及申请和给付 学生及幼儿园儿童发生意外伤害或疾病,治愈出院,待病历卡、出院小结和住院医疗费原始单据,可到学校填写理赔申请数并经学校盖章后,由保险公司专人受理,原始单据可退还家长。 五、保险办理 学生家长可通过学校办理投保手续、交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向参加保险的学校发放保险凭证(代收据)。 六、服务承诺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向全市各学校派联络员,随时为学生和幼儿园儿童提供保险服务,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保险咨询电话:955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