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制定制度: 支部年初制定全年党支部计划,下半年根据上级的指示精神,对计划作补充调整。计划要明确支部年度工作的目标任务,明确党员教育、党员学习的内容要求,提出完成党建任务的具体措施,年底对支部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 2、支委会制度: (1)支部每月召开支委会1—2次,会议应有专人记录,记录要实事求是,详细具体。遇到特殊情况,支委会可随时召开。 (2)、支委会要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指示、精神的意见,讨论切合本支部实际情况的工作,分析党员思想情况和动态,安排党员的学习和活动,保证支部工作有序开展。 (3)、支委会讨论工作,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以少数服从多数。支委会作出的决定,支部要认真贯彻执行。 3、组织生活制度: (1)、一般情况下,党员组织生活每月二次,所有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参加党的党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2)、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通报学校及党内的重要工作,讨论研究支部重要议题。组织党员学习交流,发扬党内先进事迹。 (3)、支部在组织生活内,要加强党员教育,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组织好党员的学习,不断提高党员的党性观念。 (4)、支部每年组织灵活多样、严肃活泼、富有实效的党员活动1—2次,丰富组织生活的活动形式。 4、党课制度: (1)、根据党员学习的需要,支部每年安排党员接受党课教育2—3次。 (2)、党课由支部委员、党员领导担任主讲,也可更具需要,外请相关人员来支部讲课 (3)、党员必须认真参加每一次的党课学习,记好学习笔记。 5、党员责任区制度: (1) 支部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根据学校各部门的实际情况,采取以组室为主的联系 方式。 (2)、党员在责任区内应加强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思想上关心、业务上联系、 作用上带头、生活上帮助,达到了解人、关心人、凝聚人的目的,使党员切实成为责任区的核心。 (3)、党员在责任区内了解本责任区的好人好事,加强谈心活动,协助党支部做好教 职工的思想工作。 6、党员发展制度: (1)、支部定期组织积极分子学习党的知识、《党章》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工作。入党积极分子用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本人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 (2)、支部建立党员联系积极分子制度,联系人定期与积极分子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帮助积极分子进步。联系人要按要求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登记表》。 (3)、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支委会,研究、分析积极分子的情况,对表现突出、符合标准的积极分子选送教育党校学习,帮助他们更快地提高。 (4)、支部依据“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指导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发展党员工作中要坚持“公示制”、“票决制”。 200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