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明确提出,基础教育改革的具体目标之一是“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及学生的适应性。”这表明我国的基础教育课程管理体制,将由原先过于集中的国家课程管理走向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学校将有一定程度的课程自主 权,共同参与课程决策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切实有效地履行课程管理的权责,落实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管理政策,提高学校课程的整体质量,促进全体学生主动地发展,提升教师课程管理意识。开创学校办学特色。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及《上海市普通中小学课程方案》的精神,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体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三、课程设置的原则 坚持按照学生的培养目标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和学校实际,科学安排课程;坚持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新课程体系的教育功能;坚持以“学生为本”的宗旨,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创造性,促进学生主动活泼地发展。 新课程体现基础性、整体性、选择性。 1、注重课程的基础性 设置体现共同基础要求的基础型课程和不同基础要求的拓展型课程。精简共性的基础,增加可选择的不同基础,注重能力、方法和态度的基础,合理设计各种课程类型和各学习领域的比重,落实基础学力。 2、加强课程的整体性 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各门课程都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知识和地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的现象。加强基础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与研究(探究)型课程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学科课程与经验课程的优势。 3、加强课程的选择性 学校课程以灵活性、适应地方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开设校本课程,适应学校办学方向,开设的活动课以多样化的学习方式使学生学习成为富有个性的过程。新课程不仅为学生共同发展奠定基础,也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四、课程结构和内容
几点说明: 1、每学期的课时量严格按市教委规定在32-34节。(一、二年级分别为32课,三年级为33课时,四、五年级为34课时) 2、国家规定的学科类课程、活动课程、综合实践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均在周一至周五的教学时间内按课表进行。 3、一至五年级按要求安排“三课两操两活动”。 4、各门课程均应相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渗透“两纲教育”。环境、健康、国防、安全等专题教育安排在午会课进行。 5、具体制订拓展型课程、探究型课程相关的课程方案、校本教材及活动方案。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课程计划实施领导小组”,即学校校务会,它是学校课程决策机构,主要职责是明确本校的培养目标,从实际出发,根据上级颁发的课程计划制度《学校年度课程实施方案》,以及相配套的各项制度,同时指导各学科组开展工作。 教导处是学校课程管理机构,主要职责是计划、执行、检查、指导、评估全校各门课程的教学工作,并联手各学科教师间的合作,以促进课程合力的形成。 2、经费保障 学校管理,不管是国家课程、地方课程的有效实施,还是校本课程的合理开发,都需要必需的设备和经费上的支持。学校有新课程专项资金,用于加强各室的建设、教师培训、课程实施于开发等方面。 3、制度保障 学校建立相应制度。如:教研组活动和考核制度、教学常规制度、校本培训制度等。学校定期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保障课程计划的真正执行。 2006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