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带教教师应帮助被带教教师理解教学大纲,分析教材教法,指导被带教教师制订教学计划。 2、被带教教师课前写出符合规范要求的详细教案,带教教师每学期应有重点地帮助被带教教师审议或修改。带教初期,被带教教师的教案都应经带教教师审阅。 3、被带教教师上课要用普通话,声音宏亮,要学会使用有关的教具、器材。 4、带教教师和被带教教师每周互相听课不少于1节,并做好听课、评课记录。 5、被带教教师在带教教师指导下,一学年应向学校开一次汇报课,在本教研组上两次公开课,在组内开展听课评价的活动,同时写好评课记录。 6、被带教教师应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积极参加业务进修活动,做好听课记录。 7、被带教教师每学期结束要完成一份教学工作专题小结,由带教教师审阅并写出书面意见后交教导处留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