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稿) 一、设备管理制度 1、帐目健全,数字准确,增减仪器设备记录及时,做到帐物相符。 2、仪器分类专柜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 3、按仪器保管要求,做好仪器的防潮、防尘、防震、防压、避光等工作,损坏仪器应及时修理,使仪器设备长期处于完好状态。 4、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要设地窖或专柜存放。 5、对违反操作造成损失,应由当事人赔偿。如事故中大还应追究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二、使用及要求 1、教师应了解仪器的用途、型号、规格、技术参数、使用方法。 2、使用前要检查仪器的性能状态,使用中发现故障及时排除,使用后应及时清理,原位存放。 3、实验室管理员应熟悉自己管理范围内的仪器名称、数量、存放位置、性能状况,并随时向教师通报仪器的增减变化情况,协助教师制定实验方案。 4、演示实验的教师须在上课前三天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使用后及时送还。分级实验以年级为单位提前一周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实验结束由教师和实验员清点器材,并做好登记。 5、实验员还应做好仪器损耗记录,督促教师做好实验教学登记。 三、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 1、教学仪器不向学生出借,教师因非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限期归还。 2、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应及时登记,由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3、使用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由于仪器本身质量或故障而损坏者,不追查使用者的责任,实验员要及时登记。 200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