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根据《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儿童福利院等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也禁止吸烟。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希望家长自觉履行法律义务、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做到: 1、您来学校(接送小孩、开家长会等),不在校园内或校外周边(如,校门口等)区域吸烟; 2、不要发放香烟给教职员工,以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榜样; 3、教育孩子不吸烟,严禁带香烟到学校。 在徐汇区创全国文明城区、迎接国家卫生城区复审之时,我们再次呼吁每一位家长都从遵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做起,从自己做起,为维护自身健康和关爱他人健康承担应尽的法律责任。 感谢您的大力支持! 汇师小学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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