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在本区的非本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有法定监护人并保证负责其食宿和教育管理,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可以在本区小学申请就读(本区购房、本区幼儿园毕业优先)。 1、父母持本市集体户口的适龄儿童:持户籍证明、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华侨子女:持徐汇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乌鲁木齐南路218号505室,电话:64454511)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3、港、澳人士子女:持上海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延安西路129号华侨大厦1606室,电话:62491710)出具的《香港居民、澳门同胞、华侨、华人的子女来沪就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4、台湾籍人士子女:持《台胞证》、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5、持有外国护照,但无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的外籍人士的子女:持护照、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所属街道的指定小学报名登记,或到本区部分学校设立的境外班报名。 6、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 区招生考试中心按照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就业类居住证)、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办理灵活就业登记、以及具有街镇出具1年以上就业证明的先后顺序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1)父母持有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有效的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副联、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居住地对口小学报名登记。 (2)父母持有《上海市居住证》(CW5、CW0)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CW5、CW0)及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 (3)父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的子女(适龄儿童):持1年以上有效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1年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徐虹北路80号,电话:12333)或根据(沪人社就发【2013】13号)规定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各街道镇受理中心)或街镇开具的1年以上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户口簿、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出生证、幼儿园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登记。 温馨提醒: 随着本市对外来人口管理制度的逐步健全,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制度的逐步规范,来沪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条件将调整。即:2014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2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1年;2015年,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2年;2016年后,调整为持临时居住证3年和灵活就业登记满3年。 注: 1. 符合就读第1—5款和第6款中的第1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前往居住地所在对口公办小学登记。 2. 符合就读第6款中的第2、3条的适龄儿童,由家长根据居住地所在街道前往下列对应的社区学校登记。
3. 招考中心核实就读材料后,在学校班额数允许的情况下统筹安排。 4. 外区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受理就读申请。如因特殊原因需在本区就读,请与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联系。 5. 咨询方式: 徐汇教育信息网——www.xhedu.sh.cn. 接待咨询:每周四 8:30—11:00 13:30---16:00 百色支路28号 徐汇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接待大厅 电话咨询:54361242 (周一—周五 8:30-11:00 13:30-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