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训目标 通过见习教师培训工作,使见习教师通过各种渠道的学习、实践,正确认识与适应教师角色,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行为规范,胜任教师职初工作。
二、培训时间 为期一年,每周1.5天
三、培训内容
四、培训考核 考核评价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采用多种形式对见习新教师在校一年的学习进行评价。主要通过课堂教学汇报、培训手册检查、听取指导教师意见和专家评审等内容进行考核评价。 1、自评。由见习新教师对自己在学校一年的培训、学习进行自我评价,并对自己的教师职业递交发展规划。 2、指导教师评价。由指导教师对带教的见习新教师从师德修养、教育、教学能力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并对该教师今后的职业发展进行评价。 3、培训基地学校审核评价。由培训基地学校培训领导小组根据个人自评和指导教师评价对见习新教师参加培训学习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五、培训保障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由教导主任、科研负责人、人事干部和相关学科备课组长、年级组长参加的学校新教师教育见习培训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工作计划、确定见习培训内容,遴选指导带教教师,组织教育见习培训,进行见习培训工作经验交流,新教师见习感悟体会互动、对新教师教育见习进行评价等事项。 组长:宓莹(书记、校长) 组员:焦轶萍(副书记、副校长)、余爱椿(副书记)、徐雄(人事干部)、黄静怡(副教导) 2、严格指导教师的遴选。坚持以“学高为师,身正为范”的原则,选择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敬业爱生的优秀教师作为见习教师的指导教师。 3、学校将对参与见习教师培训工作纳入学校绩效考核制度,确保培训工作有实效。 4、对见习教师培训工作除上级部门下拨培训经费外,学校提供见习新教师在校培训的所需资源。
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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