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家长委员会的宗旨: 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二、家长委员会成员: 1.家长委员会成员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学校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聘期为两年。 3.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三、家长委员会功能: 1、广泛搜集家长对学校的意见和要求,定期召开家长会议, 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等,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作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 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做好学校与家长的协调工作。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协调学校与社会、家庭的关系,增强教育的合力。 5.力所能及地协助学校解决办学中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争取支持,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6.每学期召开2~3次工作会议,提出并研究一学期的工作计划,期末做出总结。 家长委员会条例(讨论稿) 一、为畅通学校、家庭、社会联系渠道,充分挖掘家长资源,特制订本条例。 二、家长委员会的组成 1、家长委员会由各年级家长代表若干人组成。 2、由全体委员推选出两名家长分别任正副主任,学校教导处协助做好日常工作。 3、随着年级的更换,每两年进行一次调整。 4、家长委员会代表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应事先向家长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同意后可临时调整,以保证家长委员会成员满额。 三、家长委员会的义务 5、定时了解学校工作计划,收集各方面家长意见,并提出中肯的建设性意见。 6、协调家长和学校对学生教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组织交流活动,交流优秀家庭教育经验,帮助学生顺利成长。 7、参与制订家长学校的教学计划,并按计划参与家长学校的教育活动。 8、尽力协助学校解决管理工作中有困难的特殊问题。 四、家长委员会的权利 9、家长委员会可以各种方式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 10、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监督学校的各项工作 五、家长委员会的活动 11、家长委员会每学期活动1—2次。 12、因学校管理工作需要可临时召集会议,并另行通知各位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