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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师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汇师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7修订)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教师法》,积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
2.热爱教育,热爱学校,尽职尽责,教书育人,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树立健全的人格。
3.认真钻研教材,精心设计教案,及时反思教学经验与不足,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延长学生课堂时间和在校时间,不超量布置家庭作业。
5.加强各类学习,不断提高文化素养和理论水平,积极投入教育、教学科研工作。
6.尊重了解学生,用反展、赏识的眼光对待学生,对学生作出公正、客观、全面的评价。
7.给有困难的学生更多帮助,给有问题的学生及时咨询,给有余力的学生更多机会。
8.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团结协作,共同进步。
9.尊重家长,主动与家长取得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共同教育好学生。
10.使用规范的职业用语,不歧视、讽刺、挖苦、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11.仪表端庄,举止大方,作风正派,为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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