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公办小学招生 申办主体: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 申办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为7周岁。 报名办法和地点: 1.本市本区户籍(包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报名就读公办小学 1)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幼儿园索取相关公办学校资料介绍。 2)家长带领儿童,并带好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应在对口学校备案。聋哑学生可到闵行启音学校报名(闵行区新镇路1095号),盲(低视力)学生可到上海盲童学校报名(虹桥路1850号)。智力残疾学生入学必须经测试并进行入学观察教育后确定,中、重度智力残疾学生可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报名(浦北路1109号),轻度智力残疾学生应在对口学校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等特殊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向对口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备案。 5)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 6)备注:原则上适龄儿童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户口。 2.非本市本区户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报名就读(借读)公办小学 1)家长可向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幼儿园索取相关公办学校资料介绍。 2)家长带领儿童,并带好以下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地点办理就读(借读)申请手续。
有效身份证明 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地点 备注 持有一年及以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适龄子女 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打印稿 父母身份的有关证明;户口簿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华侨子女 徐汇区侨办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 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父母为本区居民 香港、澳门居民子女 市侨办出具的香港、澳门居民来沪就读身份证明 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台湾居民子女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户籍本(可用复印件);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外籍学生(华人子女) 护照、市侨办证明 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外国学生 护照;有效签证 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本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指定学校 外省市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 父、母及适龄子女的户口簿;在本市务工就业一年以上,并已参加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证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每年5月31日为界) 本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集中报名 (具体地点、时间详见当年招生通告) 已在本区幼儿园入托、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优先照顾 申办时间:原则上每年5月中下旬招生,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各校招生简章或徐汇区招生考试网(各小学当年招生范围可于当年5月上网查询,网址:http://zk.xhedu.sh.cn;或致电54361541、54361441*8103询问)。 办理程序:报名--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办理期限: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 收费标准: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沪教委财[2004]60号)的规定收费。 政策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06]7号)。 表格提供:报名时学校或招考中心提供相关表格。 查询方法:可到报名学校或招考中心查询。 监督投诉:区教育局信访室 电话:64872222*1020 网上办理: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