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 按照市、区少工委的统一部署,将评选、表彰二OO六学年度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长、优秀队集体和初中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现将徐汇区评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的对象 1、小学三年级至初中三年级的少先队员、少先队长和少先队集体。 2、初中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 二、评选表彰的名称 1、优秀少先队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2、优秀少先队长:分为市、区、校三级。队长包括大、中、小队长。 3、优秀少先队集体:分为市、区、校三级。集体包括大队、中队和小队。 4、优秀共青团员:分为市、区、校三级。 5、优秀共青团干部:分为市、区、校三级。团干部包括团委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委员等。 三、评选表彰条件: 1、优秀少先队员(队长)条件 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积极履行少先队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少先队组织交予的任务,模范遵守少先队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开展或参加少先队的各项教育活动;积极参与“中国少先队雏鹰行动”,创造性开展雏鹰争章活动,成绩突出,特点鲜明。市少先队优秀少先队员(队长)还需获得区优秀少先队员(队长)的称号。 2、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条件 除具备以上优秀少先队员的条件外,积极履行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认真承担和完成共青团组织交予的任务;积极开展或参加共青团的各项教育活动。市初中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还需获得区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的称号。 3、优秀少先队集体条件 具备“五好”(组织好、工作好、活动好、阵地好、制度好)基本条件,并在队集体中广泛地、创造性地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取得显著效果,并有效地开展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 四、评选表彰的比例 1、市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万分之六,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市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少先队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一。 2、区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千分之五,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区优秀少先队集体占学校少先队中队总数的百分之五。 3、校优秀少先队员、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占队员和团员总数的百分之四,其中优秀少先队队长、优秀共青团干部占表彰总名额的百分之二十。校优秀少先队集体名额由学校自行审定。 五、表彰的要求 1、各校应加强对评优工作的领导,并有专人负责,评优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认真宣传,严格审查,特别要保证先进事迹材料的详实。同时,要把评选活动与发扬先进、树立榜样结合起来,努力使评选过程成为激励广大少先队员奋发向上、勇于进取的教育过程。 2、要特别向在小队建设或快乐中队创建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倾斜。 3、评选推荐均以中队为单位,既要发挥中队辅导员的指导作用,更要充分尊重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的民主权利,采取自下而上推荐,中队,大队委员会讨论通过,学校行政会议审定的程序。推荐结果应张白榜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然后逐级上报,待批准后,张红榜公布正式表彰名单。 六、选表彰的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 (1)区评优领导小组布置评优工作,公布“区评优领导小组”的监督电话:64872222--1565; (2)各校制定评选方案,成立以学校党政领导为组长的评优工作小组; (3)各校通过广泛宣传,使全校师生明确评选要求;通过广泛的民主推荐和审定,确定评选表彰对象名单,并张白榜公布,宣传先进事迹,听取各方意见。张榜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推荐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 2、第二阶段( (1)区评优领导小组组织评审,下达通过评审的优秀个人和集体名单; (2)各校张红榜公布区级优秀名单,张白榜公布确定推荐的市级优秀名单,无异议的即填写有关登记表上报区评优领导小组,报送市少工委审批,公示为5个工作日。 七、组织领导 徐汇区评优领导小组由王华兴、彭燕、沈红群、郑志平、陈悦、龚嶺、吕春芳等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少工委办公室,地址:漕溪北路336号1104室,邮编:200030。 八、 备注 1、评优必须遵循:在校优秀中择优申报区优秀,在历年区优秀中择优申报市优秀。(报市优秀的在推荐表上注明) 2、评优工作的过程及有关会议内容要有书面记录。 3、推荐表一式二份,汇总表一式二份,用钢笔填写或者电脑打印,字迹端正。(登记表“基层审批意见”一栏必须加盖学校图章) 4、上缴表格同时请将表格电子稿发送至chenyue@xh.sh.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学校评优表格”字样。
附:1、各中小学少先队评优名额分配表 2、各学校评优申报材料具体说明 3、优秀个人推荐表、优秀集体推荐表 4、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区少先队优秀集体、个人公示白榜。 少先队徐汇区工作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