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借用手提电脑必须要在电脑管理员处填写专用的借用登记表。 二、借用登记表上必须写明所借用电脑的编号、品牌、型号及配件的名称、数 量。 三、办理好借用手续后须当场开机,以确定所借电脑能正常使用。 四、教师借用电脑应正确使用,若因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使用人负全部责 任。 五、教师借用电脑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六、教师在归还电脑时必须当场开机以确定归还得电脑能正常使用,并须按照 借用登记表上所填写的物品全部归还,若有遗失应照价赔偿。 七、教师借用电脑每年进行一次设备检查,根据使用情况进行续借。
汇师小学 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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