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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科研的过程管理与实施的有关规定

 

有关校级科研项目的经费申请和经费发放的规定

1、学校校务会议、科研领导小组对校级科研项目规划、意义、实施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学校科研项目的经费数量。
2、校级科研经费的申领、支取
  (1)科研经费的申领必须遵守学校财务制度。
  (2)申领科研经费须由课题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核实批复后,由学校财务科发放。
  (3)一般课题经费分三次划拨:启动资金为课题总经费1/3左右,中期资金为课题经费总量30%~40%,课题评审完成前,最多可提取经费总额的70%。
  (4)学校科研经费必须切实用于教科研工作。校务委员会、学校财务和科研领导小组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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