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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中心
协办单位:上海博策数码制作有限公司
二、竞赛活动日期:
网上初赛:2006年4月10日——4月30日
现场决赛:2006年5月21日(周日)
三、参赛对象:小学一、二、三、四、五年级学生、学龄前儿童
四、竞赛内容:
初赛:
(1)常规类:计算机基础知识、LOGO语言基础。(必考)
(2)小小程序设计师一级、二级(自选)
(3)作品制作类:电脑小报、网页制作、多媒体制作、FLASH制作、电脑美术设计(动态、静态)。作品主题:爱我家乡。要求:作品制作类的参赛选手,必须先通过初赛(1)常规类的测试。
(4)动画作文:在指定的地点和统一的时间内,根据竞赛办公室按不同组别即时发布的动画题材,完成作文,并上传至竞赛办公室指定的位置。
决赛:
(1)现场操作类:汉字输入、LOGO绘画及程序设计、动画作文。
(2)作品制作类的一等奖候选者必须参加现场决赛。
五、竞赛使用软件及平台:
LOGO 4.0 、PCLOGO FOR WINDOWS
六、竞赛办法:
1、初赛实施方法:
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名,初赛名额不限。
初赛采用网上答题方式(登录),由市竞赛办公室统一命题。
网上答题分为:常规类(必考),小小程序设计师一级、二级(自选)
初赛报名日期:2006年3月22日(周三)
报名需提交: (1)团体报名单电子文档文件。(请下载附件中提供的电子文档模本文件) (2)加盖学校公章的团体报名单打印稿。
(3)参赛费用5元/人。(由竞赛办统一开具以学校为单位的集体发票给各校)
作品类截稿日期:2006年4月12日(周三)
作品请提交刻录光盘,并按各参赛作品项目(电脑小报、网页制作、多媒体制作、FLASH制作、电脑美术)建立文件夹,每件作品的文件名为学校、年级和学生中文姓名,其中网页作品的文件夹名为学校、年级和学生中文姓名,主文件名一律用学生姓名的汉语拼音。 所有作品中要有作品主题(爱我家乡)及作者信息(区县,学校,年级,姓名)。所有作品均要求上交原文件,其中FLASH作品要求上交FLA文件与SWF文件,缺一不可;电脑小报、静态画作品除要求上交原文件电子稿(A4幅面),每幅作品另交打印稿二份。
初赛报名、作品交稿地点:
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高安路18弄20号 邮编200030) 信息教育部
联系人:孙懿老师 联系电话:64157512
2、决赛实施方法:
市竞赛办公室根据各区县参赛学校的初赛人数及成绩,按一定的比例分配复赛名额。决赛以上机方式进行,由市竞赛办公室统一命题,并组织落实。 作品制作类的一等奖候选者必须参加现场决赛,作品主题不变。
七、奖励方法:
市赛设奖如下:
现场操作类(汉字输入、程序设计):设个人奖及团体奖(程序设计类)。
(1)个人奖:每个年级设一、二、三等奖。
(2)团体奖(程序设计类):分高年级组(四、五年级)、低年级组(一、二、三年级)各设一、二、三等奖,取各校LOGO程序设计前二名的学生成绩,经市竞赛办审核后认定。
现场操作类(动画作文):
由公众投票与专家评审产生各赛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
奖项设置:
各赛组的奖项设计相同
一等奖1名 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1000元
二等奖3名 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300元
三等奖5名 颁发获奖证书及奖金100元
其余入围复赛者获“佳作奖”, 颁发获奖证书
获得一、二、三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均有证书及奖金100元
作品制作类:设个人奖及团体奖(作品制作类)。
(1)个人奖:分高年级组(四、五年级)、低年级组(一、二、三年级)各设一、二、三等奖。
(2)团体奖(作品制作类):设一、二、三等奖,以各校作品制作参与人数与学生成绩设奖。
按各区(县)参赛人数及成绩设优秀组织指导奖。
获奖学生及单位由市竞赛办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区赛设奖如下: (1)按类别分别设立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2)并依据各学校参赛人数及成绩设立团体奖、优秀组织指导奖若干名。 获奖学生及单位由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统一颁发获奖证书。
有关竞赛信息请查阅网址:
上海市青少年科技教育网()
徐汇区光启行动网(gqxd.xhedu.sh.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