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饮食饮水卫生管理制度
因病缺课报告制度(晨检制度)
师生健康状况巡查制度

 

食物中毒预案

1、严格按照徐教科(20046号《关于徐汇区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管理的实施意见》一文精神,从财务管理、卫生管理、出租出借管理上规范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体用餐工作的各个环节。充分发挥卫生保健教师在食品卫生工作中监督、指导的作用,督促落实卫生监督意见,改进自身卫生管理,消除食品卫生存在的隐患。

2 择具备特种卫生许可证的厂家为学生提供午餐。

3、食堂工作人员、分餐老师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卫生老师随时监督检查。

4、发现师生餐后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立即送卫生室,卫生老师视病情作出处理。

5、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卫生老师第一时间通知校长室,班主任第一时间通知家长,卫生老师与班主任立即送病人就近医治。

6、学校发生3例以上食物中毒事件,应立即上报区教育局、区疾病控制中心。

7、学校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对食物中毒事件的调查、处理。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