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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师小学党支部党建常规工作制度
汇师小学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汇师小学党员民主生活会制度
汇师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自查报告
汇师小学教代会财务决算、预算报告及决议

 

党组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修改稿)

一、指导思想:

    为了落实党支部在学校重大事项决策中的监督保证作用,更好地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规范学校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坚持支部参与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使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能充分体现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学校重大事项的相关范围:

1、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精神文明建设方案、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4、师资队伍的培训、进修方案或制度;

5、教职工分配方案的制订或调整;

6、中层干部的选拔和任免;

7、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8、教职工职称评定;评优、评先工作;

9、学校奖惩工作;

10、人事安排;

11、学校重要项目的出台,大额经费支出;

12、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

三、学校重大事项决策的实施程序: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坚持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形式为校务委员会,采用集体议事、会议决定,以会议形式体现集体的意见,不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的形式替代集议事、会议决定。重大事项决策实施的具体程序如下:

(一)事先个别酝酿

1. 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必须在学校领导成员之间先进行个别酝酿,充分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学校重大问题的初步意见。

2. 召开支委会,对领导成员提出的学校重大问题,全面听取支部委员的意见,加强调查研究,为充分讨论作准备。

(二)会前调查研究

重大问题决策在听取意见时,实行先党内后党外,先行政后群众的原则,做到:

1. 召开支部大会,让党员在支部会议上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2. 在行政会议上进行讨论,充分听取中层行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3. 在充分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研究,统一思想,形成主导性意见,提交校务会议。

(三)会上充分讨论

在充分听取了意见,并形成主导性意见之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1. 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的校务会议,须有党支部书记亲自参加,参会人员要达到半数以上。学校重大事项经校务会集体讨论后,由校长负责,党支部把关,最终作出决策。

2. 对涉及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教代会。

3. 对每一项重大问题在作出决策的同时要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操作程序。

4. 如果校务会议认识不能统一,意见有分歧,可暂缓决策,留待会后进一步沟通,并再次召开校务会讨论作出决策。

5. 凡涉及学校重大事项研究、决策的行政会议、校务会,必须有详实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存档备查。

(四)会后各司其职

1. 对学校决定的重大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应及时将决策的内容和实施的方案向党内外群众通报反馈或公示。

2. 校长负责具体实施,党组织保证监督实施,工会民主管理监督实施,即校长是第一负责人,党政工通力合作。

四、学校重大事项责任追究制度:

凡属下列情况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校长、书记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的轻重、依法、依纪追究应承担的责任。

1. 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学校重大事项制度决策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

2. 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擅自决策、事后又不通报的;

3. 未向领导集体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责任人;

4. 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能够挽回而不采取措施纠正的;

5. 其他因违反本实施办法而造成失误的。

 2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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